一、企业与设计原则
处理展商和设计师之间的关系。在展台的设计和建设中,要求设计师不是按照自己的创意创作一件艺术品,而是运用技术和创意来反映和展示参展者的意图、风格和形象,从而达到参展者所期望的目的和效果。
处理好艺术与展览的关系,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设计技术和技巧,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背景(包括展台、道具和装饰),主要作用是展台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展台的展示,不允许赢得主办单位。展览设计的内容不能受表达方式的限制,不能突出设计理念,忽视展台和展品。展台的设计和建设,不取决于花了多少钱,是否符合艺术标准,而取决于展台是否能反映参展者的形象和意图,是否能吸引参观者的注意力,展品是否能体现其特点和优势。
二、展览设计与协同设计
处理好展览与贸易的关系是一个成功的展览设计。展台反映了参展企业的形象,吸引和打动了观众。展品能体现特色和优势,方便参观者观看。如果是为了宣传展览,这样的设计就能达到目的。但如果是贸易展,设计并没有达到最终目标。在贸易展览会上,展览是一种贸易手段。展台是展商开展贸易工作的环境,展台本身不是目的;同样,展品也是展商开展贸易的工具,展品本身也不是目的。
为了处理展览设计与施工以及展览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,设计师必须了解,必须向参展商提供通过设计实现展览目的的环境和条件,也可能需要配合宣传人员和广告人员的工作。展览设计的成功在于帮助和支持展览取得整体的成功,而不是局部的成功。